3)第七十八回 愿意花钱买清静_旺门佳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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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,咱们再买些肉啊尺头的,让你三哥送去季家,就说是咱们家给所有亲家的年礼,既每家都有的,也不好短了季家。”

  “但仅此而已,若季家想因此就得了好,还想更好,简直就是做梦,咱们沈家可不是好欺负的,沈氏一族更是大族,季家的人若敢上门,就尽管来,看我们会不会对他们客气!咱们丑话说在了前头,自然他们也就不敢人心不足蛇吞象了。”

  季善想了想,点头道:“也只能这样了,他们母子在季家村本来也不大招人待见,想来轻易也不敢惹咱们家。只是就算偷偷送了银子给我娘,她只怕也不敢拿出来花,送去的肉和尺头什么的,只怕也落不到多少在她身上……”

  要依她的心,是一丝一毫的好处都不想让季大山和季婆子沾的。

  可他们母子自来霸道,周氏又逆来顺受惯了,怕是给她一碗肉让她自己吃完,她也要主动留一多半儿给婆婆丈夫孩子的,也只好便宜季大山和季婆子了!

  路氏已道:“那就少送些银子,尺头也大半弄成鲜亮的颜色,老的是个寡妇,还那么大年纪了,总不能穿得花红柳绿的吧?大的是男人也不能穿,那你娘便能多落着些了。至于肉,多送几斤,总能多落几块儿到她嘴里了吧?”

  说着握了季善的手,“真是可怜见的,连她自己都落不着多少了,又还能有多少能落到善善你嘴里呢,不怪你之前那么瘦,好在如今都过去了。”

  季善的手让路氏干燥温暖的手握着,一下子觉得温暖了不少,也没有了以往那种与任何人有了肢体碰触时,立时就想收回手的冲动,遂一直任路氏握着,笑道:“还是娘考虑得周全,那回头去镇上时,我便先把尺头选好,等过阵子送回去吧。”

  路氏笑道:“你娘回头见了你给她选的尺头,一定会很高兴的。”

  当下娘儿俩又说了一会儿话,见天色不早了,季善便出了堂屋,往灶房做完饭去了。

  翌日早起跑完步,吃完早饭后,季善便随着沈恒一道去了镇上,沈恒是拿了自己此番模拟考的考卷去找孟夫子审批,季善则是想着自己反正在家里也没事儿做,倒不如去镇上买东西去,也好早些把事情给了了。

  一时到了镇上,季善懒得再去学堂应酬孟太太,便与沈恒约好等他见过孟夫子,离开学堂后,直接去布庄找她即可,然后彼此作了别。

  季善遂径自去了布庄。

  给孩子们的布要柔软又耐磨,给几个嫂子的要鲜亮,还有给沈青的更得好好挑,男人们的倒是好挑,一律青灰黑就对了……季善虽对这个时代布匹的材质触感实在不怎么满意,当然,肯定也有真正好的,可显然清溪镇难找,她也得考虑自己如今的经济实力。

  但谁让买买买这件事本身就对所有女人都有致命的吸引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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